友友現在已經很會爬了,甚至會扶著東西站起來。
有一天,我發現他竟然就爬上桌面了。可是爬上去之後,又不知道怎麼下來,常常爬上去,就趴在那邊唉唉叫。
這次是他爬上去之後,又要探身撿桌下的東西,都不怕摔下來,真是好大膽。
最後,他一個不小心,轉個身就翻下來了。還好,我的手有接住他的頭,沒讓他摔到,否則就會狂哭了吧!
友友現在已經很會爬了,甚至會扶著東西站起來。
有一天,我發現他竟然就爬上桌面了。可是爬上去之後,又不知道怎麼下來,常常爬上去,就趴在那邊唉唉叫。
這次是他爬上去之後,又要探身撿桌下的東西,都不怕摔下來,真是好大膽。
最後,他一個不小心,轉個身就翻下來了。還好,我的手有接住他的頭,沒讓他摔到,否則就會狂哭了吧!
所謂的幸福,會是永遠的嗎?
在我三十歲那年,爸爸過世了。就在我面前,一個生命就像一個壞掉的燈泡一樣,突然熄滅無光。那是我第一次,正視生命的脆弱,心裡的震撼勝過於悲傷,驚呆之餘也忘了痛哭。
此後幾年,每當想起爸爸倒下的那個畫面,胸口就抑鬱難紓,一口氣變得好長好長。腦中關於爸爸的回憶一一翻湧上演,歡樂的、痛苦的、寧靜的、爭執的,以及「幸福」的,都鮮明的像電影般,一幕一慕輪播著。這些記憶總是提醒我,爸爸早就不在了,這些都只是回憶而已。
然後,眼淚便會不由自主滾滾落下。有時候在床上,淚濕了枕頭;有時候在路上,滴濕了胸口;有時候,沒有特定地點時間,總之,突如其來的悲傷。這種悲傷,比起爸爸剛過世時,更難熬。
一直到現在,我還是常常夢見爸爸。夢境總是在舊家,一家人歡歡樂樂說說笑笑的情景。有時候是爸爸身體健康的模樣;有時候是他身體生病之後的病容,但不管是哪種樣子,爸爸還是常常以笑臉來入我的夢。
夢醒之後,不是悲傷,而是惆悵、慨然、無奈、遺憾、懊悔、氣憤……,種種情緒讓我無力,有時候會掉進憂鬱的深淵,甚至害怕未來。
未來,幸福會是永遠的嗎?
爸爸過世前,我常常做著牙齒掉落的夢,解夢書說,那表示父母身體有恙,甚至有病亡的徵兆。我總當作迷信,不以為意。雖然爸爸身體真的不太好,長期看醫生吃藥,但還能控制得不錯,誰說那樣的夢準呢?但是爸爸過世之後,我真的沒再做過那樣的夢了。解夢書說的,真的準了。
前一陣子,我又做了一次牙齒搖搖欲墜的夢,這次我有點擔心了起來,難道是媽媽的身體嗎?
媽媽這幾年骨頭開始出現一些症狀,膝關節開始會痛,腰開始會痠,連走路都不能走太久。去年還動了膝關節的手術,術後到現在,還是有問題,她說半夜裡痛得更厲害,有時候甚至無法入眠。最近我帶她去慈濟醫院再做一次檢查,沒想到不只是膝關節的問題,連脊椎都側彎了。醫生說只能靠復建和吃藥,否則就要開刀了。
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,未來一直一直來,幸福卻不會永遠停留。
現在的幸福,時間到了就會溜走,就算再怎麼珍惜還是會過去。未來的幸福,要靠自己的雙手努力經營,但是到了更久的未來,還是會消逝。唯有回憶,可以讓人一再品嘗,然後榨出酸甜苦辣的各種滋味,複雜的口感,卻叫人難以暢快淋漓。
當然,我明白生命的消逝不代表幸福就會消失,然而所有經歷過幸福滋味的人,都會許願希望時間就停留在最幸福的那一刻,如果人不在了,幸福感還一樣嗎?
週遭的親友,或老或幼,或遠或近,都慢慢的在改變,大家都慢慢的朝同一條路走去。先走的人會知道後面的人的唏噓嗎?每當想起過往的人,與自己曾有的對話、連結,心就會糾結一下,尤其是當時的氛圍若是幸福的時刻,更是讓人難以承受心中的空洞。
我不知道如何排解這樣的痛苦,也不打算找方法排解。我只能盡力把生命過得充實一點、有意義一點,讓自己和週遭的人感覺幸福一點,如果我有這樣的能力的話,就算當時的幸福總有一天會溜走,我也無憾了。
所以,幸福不是永遠的吧!那麼我也只能努力去營造更多的幸福了。
最近全聯福利中心的廣告是提倡全民運動,友友也不落人後,來段全民運動操,他做得可賣力的咧!
昨天就聽說今天會有日食,但是我沒把它放在心上,反正我也沒準備什麼可以看日食的道具,心想就隨緣吧!
早上起床後,跟友友吃完早餐就開始玩耍。玩到一半,突然覺得光線怎麼變暗了。看看窗外,陽光也變得很詭異,曖昧不明的光線籠罩大地,不像是要下雨的陰天。我突然才想起,是日食。
於是趕緊抬頭看窗外的天空,想知道太陽已經變成什麼模樣了。當然,雖然是日偏食,光線還是很刺眼的,所以除了一團白花花的光之外,什麼也沒看到,而且眼睛很刺痛。失望之餘,還是好想看看被吃掉的太陽怎麼了,就開始找找有沒有可以濾光的東西,但是怎麼找也找不到。「對了,拿相機和DV來拍拍看。」我心裡打起這個主意。
首先,我用相機對著太陽拍,我有點懷疑這樣對相機是不是會有不好的作用,所以試拍了兩張白花花的相片之後,就先停手;另一方面也當然是因為光線太刺眼的關係(我是白痴,不知道這樣的行為簡直就是扼殺相機)。這時,我看看窗外的盆栽,誨暗的光線照射在葉片上,卻反而顯得脆嫩鮮綠,葉脈也特別清晰。於是又趕緊拍下幾張照片。接著,我又拿起才買沒幾天的新DV,對著太陽,毫無顧慮的猛拍了大約有10秒鐘的時間(我也沒想到日後會對DV造成嚴重的傷害)。
總之,我做完了一些白癡行為之後,也滿意的想在晚上老公回家時,跟他炫耀我拍到的日食照片。
於是老公回家時,我就跟他談論起今天拍攝日食的種種「壯舉」。他聽了也嘖嘖稱奇,可是他心裡想,不對吧!他老婆這樣耗損相機和DV,應該很快就壞掉了吧!過了幾分鐘,他又仔細問了我到底是怎麼拍的、拍了多久、光線怎麼進入等等的問題。接著又跑去看新DV到底有沒有壞掉,然後又跑來問我拍攝時的設定種種問題。
他的反應讓我很不舒服,好像我做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似的,我心裡開始緊繃了起來。
接著又因為友友的體溫有點高,他也開始詢問我今天友友的狀況,更讓我覺得好像被質疑,難道我ㄧ天下來的付出都是假的嗎?
然後我們就發生口角,然後就大吵一架了。
這難道都是日食惹的禍?
有一堆雲飄過,光線弱了點,趕緊搶拍,可是只拍到反射的月形太陽,投射在窗框上。
又有更大團的雲飄過,這時竟然能連續按下快門,這是其中一張。
曖昧不明的光線投射在紗窗上,形成一種詭異的感覺。
雖然詭異,植物的葉子卻特別翠綠。
葉脈顯得很清楚。
很鮮嫩的感覺,跟平常的大太陽光真的不太一樣。
上星期三,媽媽做了一個起司蛋糕,裡面加了草莓果醬和檸檬汁,好像很好吃的樣子。
媽媽還準備了兩個酒杯,她說要跟又又阿姨一起喝紅酒配起司蛋糕,我也好想一起ㄔㄧ起喝。
哇,紅紅的酒看起來好好喝的樣子,還有蛋糕切開來好香喔!
我想喝我想喝啦!
可是媽媽說我還太小不能喝酒,只能喝蘋果汁。
哼!喝蘋果汁就喝蘋果汁麻,有什麼了不起。
可是我還是好想吃蛋糕和喝那個紅酒啦!
什麼,你以為給我牙餅就能打發我嗎?我還是要吃啦!
我來裝可憐樣,媽媽就會給我吃蛋糕了。
終於吃到了,耶!超級好吃的啦!真是讚讚讚啦!不信,改天妳們來我家吃就知道了。
友友八個月大了,會爬會站會搗蛋,什麼東西拿到手先玩弄一番再往嘴巴送。愛翻書、愛探索碗裡面的食物、愛拿遙控器看八點檔。哭的時候愛叫媽媽,笑的時候全身像蟲抓不住。大大的頭上有少少的頭髮,彎彎的笑唇裡面卻還沒長牙齒。看到我的ㄋㄟㄋㄟ會很興奮(別想歪,是肚子餓了),給他吃牙餅時也開始會用身體說謝謝。生氣的時候會大叫,高興的時候咯咯笑。
最愛的人是媽媽,再來是爸爸,然後是兩個舅舅、兩個哥哥,還有阿姨和阿嬤、舅媽,還有我家的狗阿ㄙㄨㄞˊ,最後是看到陌生人會主動對人家微笑。
下面這兩張照片,一個是我,一個是友友,以前就跟朋友說過友友跟我幾乎一個模子,現在再重新比對一下,我發覺連頭型都一樣。果然,孩子不能偷生呢!
麥可傑克森走了,這一陣子媒體每天都播放他的新聞。不論是緬懷他的過去,或是探討他的死因,又或是推敲他死前的種種面貌等等,都讓人對這位有如外星人的巨星感到非常不捨與遺憾。
我並不崇拜麥可,但是對他有一種奇特的情感,這份情感要從20多年前的一個同學說起。國中時,學校在每個週一朝會結束時,都會安排一個班級表演才藝,為的是紓解課業壓力或星期一症候群,也能提升同學對各項才藝的欣賞。幾乎每個班級都輪得到上台表演,有的班級很賣力的演出;有的卻一副意興闌珊的模樣,草草了事就下台了。有一週,終於輪到我們班了。
我們班屬於中段班,課業壓力說大不大,說小也不算小,導師對我們的課業要求不會特別嚴格,反倒比較注重我們的品格修養。但是對於每個同學的特性也保持相當的尊重,不會強迫同學的言行舉止一定要統一規格,因此班上的怪胎還真不少。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「邊哥」了。
這位「邊哥」本名其實很女性,叫做玲玲,可是因為她的外型有點陽剛,皮膚也比較黑(因為她是泰雅族的女兒),加上她的言行總是很阿莎力,所以大家就很習慣的稱呼她邊哥了。邊哥的肢體非常矯健,跳起舞來不輸給草蜢。她的偶像就是麥可傑克森,在那個年代,女生崇拜的大多是清純偶像女星或是帥氣的男明星,很少有女生如此崇拜這樣的黑人外國明星。我想邊哥會如此崇拜麥可,大概是因為膚色類似,以及喜歡麥可的舞蹈吧!
當我們得知要在幾星期後上台表演時,導師深知邊哥的才藝,就指派她當舞蹈老師,領著我們這幾個小女生開始練習。邊哥選用的舞曲就是麥可當時紅透一個地球的「BAD」,所有的舞碼都是邊哥自己編的,其中有些動作當然會模仿一下麥可的舞步。就這樣,每天下課後,我們幾個女生就留在學校,不斷的練習這曲「BAD」。有時候上段班的同學經過,看見我們練習,也會停留腳步,看得不亦樂乎。這時候我們也會很得意的想著:「妳們跳不到,嘿嘿,快去讀書吧!」
表演的那天終於來臨,雖然有點緊張,但是邊哥的氣勢讓我們暫時忘卻緊張,尤其是看到邊哥當天竟然帶了一個像魔獸般的面具時,大家的驚訝取代了緊張。心想:邊哥真的要帶這副面具上台嗎?校長會不會大發雷霆啊?導師會不會生氣啊?邊哥一慣自信又特立獨行的作風真的讓我們為她捏一把冷汗,但是後來沒人制止,她也就很不客氣的帶著「魔獸」上台了。
一出場,全校就被這張「魔獸」嚇到了,大家驚呼,不曉得這是要搞什麼鬼啊?等音樂一出來,我們的舞步也整齊劃一的踏開,全場更是尖叫了起來,我們根本沒想到這會造成轟動。但是因為全場的尖叫聲,我們跳得更賣力了。跳著跳著,整個禮堂都很振奮,剛開始的緊張一掃而空,彷彿全校的同學都在觀摩一場外星人表演,目不轉睛的看著,就連老師們也瞪大了眼睛。而邊哥簡直就是麥可的化身似的,身體好像也變成魔獸般,舞蹈動作已經出神入化了。在後面跳著的我看著她,覺得她真的已經忘我了。
不知道跳了多久,整曲舞已經結束,跳完的那一刻更是獲得全場如雷的掌聲。沒想到一個週一早晨,我們用這種方法讓全校精神抖擻了起來,也沒想到這樣的才藝會獲得大家的讚賞。導師頓時非常有面子,頭可以抬得很高很高了。更不用說邊哥了,她已經變成全校的風雲人物了。
這位邊哥原本是我有點懼怕的同學,但是因為她邀請我加入練習舞蹈,跟她相處過後,我才知道邊哥心地非常善良,很講義氣,很溫柔卻也很豪爽。有次露營時我竟然被排在睡她旁邊,原本抱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入睡,所以根本不敢亂動,沒想到隔天一早邊哥看到我,跟我說:你昨天把腳放在我的肚子上喔!天啊!我ㄧ聽當場羞愧的紅了臉,可是邊哥卻把這當成笑話般談笑過去。我到底在怕她什麼啊!
現在,因為麥可走了,讓我想起這位可愛的邊哥,也想起當年跳舞的趣事。所以我心裡的不捨和遺憾大多是為邊哥而有的情懷,因為我想,邊哥應該是比我們這些任何一個同學,都更心痛更難過的人吧!
畢業時邊哥在我的紀念簿上的留言,從她的筆跡就可以看出她非常豪爽。(ㄙㄨㄞˊ啊是我國中的綽號)
每次做餅乾的時候,就會想起童書《青蛙與蟾蜍》(註1)裡面那篇〈餅乾〉的故事。這是我姪子最愛的故事之一,每次唸給他聽的時候,我還得假裝青蛙和蟾蜍兩種聲音,有模有樣的演起他們的對話。有的時候我故意把蟾蜍用台語的發音唸出來,姪子就會哈哈大笑,不知道為什麼,小孩子聽到「ㄐㄧㄡˇ ㄐㄧˊ」、「屁屁」之類的發音,都會笑得人仰馬翻,看他們笑成這樣,我也會笑得很開心。
這次做的這種餅乾,是看食譜學的,只不過又多加了蔓越莓,帶點微酸的口感讓人有幸福的感覺,也比較不那麼膩,當成早餐吃很健康喔!
把奶油和糖打發
事先把葡萄乾和蔓越莓泡軟,否則經過烘烤會變得乾乾的、苦苦的。
在剛剛打發的奶油糖裡面加入雞蛋和香草精。
攪拌均勻之後,加入麵粉、蘇打粉、泡打粉、奶粉,攪拌之後再加入麥片(註2)和泡軟的葡萄乾、蔓越莓,再繼續攪拌均勻。
用湯匙和手,把麵糰分成一小陀一小陀的,放在烤盤上。
小麵糰要規則或不規則,或是要大或小,都隨性囉!但是一定要一樣大,這樣烤得時候才會一起熟。
烤好了,剛出爐的咧!
放涼之後就可以放在盤子上享用啦!當然你要吃燙口的也沒關係啦!可是就不會是酥脆的口感了。
註1:《青蛙與蟾蜍》是美國著名童書作家艾諾.洛貝爾所創作的系列套書。這系列共有四冊,分別是:《好朋友》、《好伙伴》、《快樂年年》、《快樂時光》,每本書各有五個精彩小故事,主要描述青蛙和蟾蜍這一對好朋友生活中的種種趣事,例如,在《好伙伴》一書中的第一個故事「工作表」,所撰寫的故事就非常有趣,蟾蜍和我們每個人一樣,總是擔心自己會忘記事情,於是,列了一張「今天要做的事」的工作表,其中所列的第一件事就是“起床”,他同時要求好朋友青蛙和他一樣,按表抄課,卻沒想到,兩人在散步中,工作表被大風吹走了,這下麻煩大了,忘了下一件事要做什麼,故事也在此時進入高潮……。(摘自博客來網路書店簡介)
註2: 這個麥片是在COSTCO大賣場買的,吃了好久還是吃不完,因為實在是太大包了點,以後千萬不要太相信自己的食量,還是買小包裝就好。
媽媽從我吸奶的時候就開始訓練我要練瑜珈,你看,我是跪著吸奶的咧!我又不是羊!
吸完奶,媽媽說要開始運動一下,我就把腳伸直給她看。夠直了吧!
不要小看這一招,這要有相當的協調能力才作得到,看到我右腳快速揮動,可是左腳沒動喔!你來做做看就知道有多難。
做完有點激烈的動作之後,這招是把右腳疊在左腳上。
最後,來個拱腰吧!看不懂喔!看下一張側面分解圖就知道了。
我媽很夭壽吧!竟然讓我就用腳支撐著好幾秒鐘,很累ㄟ!
好啦!這個動作很簡單啦!我相信大家都做得到。
不過這招就有點累了喔!請把雙腳抬高五公分,停止在半空中一分鐘,瘦大腿很有效。
好累喔!讓我休息一下吧!
我真是佩服我自己,才七個月就這麼會練瑜珈,不過,祈求老天爺啊!叫我媽不要再訓練我了啦!
「手作」這個名詞是近幾年才出現的,在我年少時代,大家都稱作「手工藝」;過了幾年,又有新的名詞,叫做「DIY」;再過幾年,就變成了現在的「手作」。不論是手作、手工藝、DIY或是其他名詞,都代表一種精神,那就是「自己作」。
從前的農業時代,什麼東西都是自己作。慢慢的,工業時代取代了農業時代,很多東西就變成了機械化、工廠化。大量製作的結果是快速、方便、價錢便宜,所以大家初嚐甜味之後,就捨不得放棄這樣的成品了。
時間慢慢過去了,大量製作的東西也慢慢變得無聊乏味。大家穿的用的都一樣,沒有個人風格,也沒有品味可言,更不用說什麼創意了吧!也或許因為這樣,好幾年來,「手作」又慢慢的復活了。從書店裡各式各樣的手作書滿到快要溢出來就可以看出來了,大家已經慢慢覺醒,還是要回歸「自己作」才是生活的本質。
我喜歡手作很多年了,從我國小的時候,就開始自己作的生活。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我的第一件手作作品就是「小葫蘆」,就是在夜市或是觀光地可以買到的那種葫蘆手鍊。不過賣家都是用機器做的,已經很少人用手雕刻了。那時候會做小葫蘆,只因為我媽媽的幾句話,她不知道從哪裡聽說小葫蘆是用一種植物的枝幹去雕刻的,因為枝幹很細,所以雕出來的小葫蘆也非常小巧。我也不知道哪來的傻氣,就取了一截小枝幹,非常認真的雕刻起來。雕了幾天,終於完成了小葫蘆,拿給媽媽看時,她驚呼:「你還真是厲害,竟然真的雕出小葫蘆了…….」
此後,我陸陸續續做了一些有的沒的東西,沒有什麼目的,純粹就是樂趣。從那時候起,我就知道我的手是一雙巧手,可以做出一些小巧細緻的東西;也是那時候開始,我的夢想就是跟媽媽一樣,不用去外面上班,就待在家裡作家庭代工。現在聽起來很愚笨,可是仔細想想,到現在我還是希望,可以在家做我愛作的手作就好了。
以前我爸看我作這些有的沒的,或是種種子盆栽時,會說:做這些沒用啦!我都會回答說:怎會沒用,說不定將來這就是會賣錢的東西。沒想到這幾年手作風盛行,到處都是強調個人風格的手作作品,我爸若是天堂有知的話,一定會說我有遠見吧!
從學校畢業後,我的工作跟手作沒有絕對的關係,反而去從事離手作很遠的編輯工作。雖然期間也做過手作書,可是那跟真正動手做東西還是不太一樣,感覺就是不夠「爽」。眼看著書中美美的作品,也明明知道怎麼作,可是礙於工作進度,只能匆匆瀏覽並著眼於編輯的工作上。儘管腦子中想著要做些什麼作品,卻也慢慢被工作給淹沒而無限期的延宕著。最後,我的手作生活幾乎停擺了。
也是這一兩年,離開了編輯工作,又變成了全職媽媽,我愛手作的心慢慢又撿拾回來了。原來心中最愛的事物,並不會因為時間過去就消失,那已經成為一種個性,深深烙印在我的人格之中了。
國中時的作品,利用碎布做的。
專科時的作品,時間已經久遠,所以有點泛黃和污漬。
另外一面。
側面是圓形的。
利用不要的毛衣做成的筆袋。
同樣是利用不要的布,作成多功能的小袋子。
還是不要的布,做成直式的筆袋。
利用一種可以畫在布上的顏料,印壓葉子的圖案,做成手機袋。釦子是釋迦的種子。
縮水的羊毛衣,做成小袋子,可以放衛生棉之類的東西。
把太長的褲管簡下之後,縫一縫剛好可以當成筷子的家,出門就可以用了。
上面的花是手縫的。
可以放兩雙筷子,這樣老公也可以用。
這也是舊衣服的改造,摺痕就用縫紉機的花樣掩蓋掉,配上搶眼的釦子。
可以放些小筆記本或是小書卡,或是放老公的PDA。
以上,就是我的舊作,還有一些遺落各處,所以未能及時貼上來。希望很快的,就會有新作品出現!